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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2万等国土证交易完后付清,我方坚持要全额给清再办理房产过户。请问如果对方不交易,哪份合同有效?

我是卖方,已和买房签订购房协议,价钱为31万,对方已支付14万用于我还房屋贷款,房产局交易时为少交税,又签订一份合同,价钱为15万。现在买方想先付15万用于资金监管,剩余2万等国土证交易完后付清,我方坚持要全额给清再办理房产过户。因意见不统一,交易不能进行,请问如果对方不交易,哪份合同有效?我现在也没钱还他14万,法院会怎么判?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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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房子没有过户,那从法律上来讲,就不能算你的,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你肯定会吃亏的。过户过来,你讲的这个可能完全有可能的! 2、有问题,不是本人签的,可以无效!而且房主本来知道知道情况,就算不可以签字,也要按个手印这样安全一些啊! 3、现在可以办理过户,但是你不提出过户,也没有办法,就算要出事,你托着总是会出事,还不如早点解决好!而且你提出过户时,不要让对方感觉出来觉得合同有问题,就自然一点,不要提合同什么的,然后过户时产权人一定要到场,还有身份证,而且早过户,早好,万一产权人不在了,以后会更麻烦!! 4、卖房子肯定会存在问题,产权人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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