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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7月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所购房屋为样板间,但现在开发商所委托的置业公司却因屋内家具没有地方安放为由不给腾房。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办?

我于今年7月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所购房屋为样板间,但合同中没有任何说明,当时只是口头说所有装修算入房价内,除家具外,交房时对方将家具搬出)。合同中标明2010年8月1日前将房屋交于购买方,现所有款项已在合同期限内交清,但现在开发商所委托的置业公司却因屋内家具没有地方安放为由不给腾房。我以找过对方好多次并希望对方近快将房内摆设搬出可对方没有任何回复及拖延日期,只说要等家具卖出才能腾房,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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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4 热心网友

    在合同中对精装修部分进行约定,包括装修质量、材料、售后等内容,有的楼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实景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即是交房标准;有的对材料、管件、地砖、门、窗等采用的品牌在合同中都进行了约定,对售后、保修等内容也进行了明确。对于房子的装修部分,绝大多数开发商通过招标或是其他方式聘请装修公司来完成。 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装修中使用材料的品牌等,并且附有质量保证书,对精装修的质量和后期的保修都给予保障,如果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公司还要承担延迟交付给业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装修过程中,公司还将实施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装修质量,以尽可能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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