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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又有另一个新中介公司来我住处收房,与新中介公司签订新的合同,请问这合理吗?

您好: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期限一年,但在最后一季度刚打款给中介公司后,又有另一个新中介公司来我住处收房,理由:房主没有收到原中介公司的房费,并且找不到元中介公司,房主单方将房屋收回。与新中介公司签订新的合同,目前要求我搬家,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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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热心网友

    没有法律规定出租房屋必须通过中介的,可以自行出租。   房屋出租手续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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