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而且拆迁补偿协议什么的全部没有落实。
宁波市**路368号的工业用地拆迁,在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租赁合同是和二房东签的)大房东要求我们在12月31日就搬出,不然停电停水。而且拆迁补偿协议什么的全部没有落实。这样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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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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