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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叫朋友帮忙买他们单位名下的指标房子,我占用他的指标。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2004年我叫朋友帮忙买他们单位名下的指标房子,他自己不要,我占用他的指标。所有票据的名字都是他的,包括房产证。但是这些证件票据都在我手里,房款是我交的。2005年交房子后是我装修,居住至今。从买到房子后至今,找他过户,他不予过户。好多次谈话都不正面谈话。回避。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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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2 热心网友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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