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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结婚后想要期中的四间,我户口已迁出农村,请问我弟弟有权分到四间房子吗?我户口已迁出有我的份吗?

你好!我老家是农村的,我是姐姐,还有一个弟弟。农村有房屋一套六间。老父亲过世,家里还有老母亲一人,我弟弟结婚后想要期中的四间,老母亲的意思只给他两间房子,我妈说不能我闺女回去没地方住,我户口已迁出农村,落户烟台,请问我弟弟有权分到四间房子吗?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怎么分,我户口已迁出有我的份吗?老母亲的意思是儿女都一样。都有份,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弟弟对老的不孝敬。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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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 热心网友

      1、土地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房屋   房屋能否继承与户口无直接联系。房屋继承根据遗嘱确定。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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