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证办了。现在原房主把我告了说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问我与原房主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我是农村户口,1998年在本省另外一个农村买了一处农民的房子,合同签了,一次性付款,户口落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证办了。现在原房主把我告了说我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赎回房子,请问我与原房主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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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1、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2、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