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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县级单位职工出售的.已办理房产证过户,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合同中有注明土地证属原单位所有,我该如何争取办理到土地使用证?

请问:我买了集资房,是一县级单位职工出售的.已办理房产证过户,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合同中有注明土地证属原单位所有,现担心产权问题,能有什么补救措施吗?我该如何争取办理到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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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热心网友

    办理房屋买卖出售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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