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装修 > 我的房子是2011年3月30日交付使用的是顶楼,5月份下雨屋顶漏水经物

我的房子是2011年3月30日交付使用的是顶楼,5月份下雨屋顶漏水经物

我的房子是2011年3月30日交付使用的是顶楼,5月份下雨屋顶漏水经物业修理不漏了物业是不是应该赔偿我的损伤?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0 热心网友

    你好,关键是看你的购房合同与《房屋质量保证书》,确定房屋维修的责任主体。一般来讲是开发商。责任主体应当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