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过户更名 > 两年前曾提取过一次夫妻双方公积金使用的是现有一套长沙县住房发票提取,目前在长沙市房产局打印房产证

两年前曾提取过一次夫妻双方公积金使用的是现有一套长沙县住房发票提取,目前在长沙市房产局打印房产证

两年前曾提取过一次夫妻双方公积金使用的是现有一套长沙县住房发票提取,目前在长沙市房产局打印房产证明显示有一套配偶名下婚前住房现已拆除注销(未使用过公积金),夫妻双方无其他住房,请问,如果夫妻双方再购置一套商品房,可否公积金贷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0 热心网友

    可以。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