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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那夫妻双方还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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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子女如果是财产或住房共有人,可以参与分割分配共有财产,财产如是父母两人共有,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分割,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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