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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岳父不知任何情况下签了一份委托处理该房产协议(他以为那是公家的房子,和他没有关系,我的岳父和他签了一个双方各占一半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不要房子

情况: 岳父郭**,养子郭**。我岳父是老上海,在**路有一公房(是上世纪的老公房,承租人是他本人),他在七十年代支边到江西,在江西又生了一对儿女,后来,我岳父在其养子18岁后,送其回到上海,其户口在该住房内。后来由于学历太低,工作无着落,后去无锡找了份工作,并做了当地人地上门女婿。之后,十多年里,双方都没有联系。 事情出在今年年初,房屋面临拆迁,其养子赶赴江西,在我岳父不知任何情况下签了一份委托处理该房产协议(他以为那是公家的房子,和他没有关系,不知后面有拆迁分房子和拆迁款事宜)。之后我们才知道,该养子不仅想独吞房子,连牵涉到其名下的拆迁款也想独占,经过我们争取,我的岳父和他签了一个双方各占一半的补充协议(双方协商不要房子,补偿款147万),但不到一个星期该养子又变了。我们感到很纠结的是:我的岳父不该草率签了委托书,由于只有养子一人有上海本地户口,拆迁办只和其养子郭**联系,完全把我的岳父排除在外。问:我怎么做才能为我的岳父主张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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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热心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的,一般按照平方米单价计算;拆迁房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是按照平方米计算,周转补偿费是每月按人头来计算。 补偿是给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除非被拆迁人一方过世,子女才可以等额继承。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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