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房东带了两个人来看房子,我投资了这么多钱,并说钱没付清没有房产证
我是一个个体户,租店,一年签一次合同。三个月前房东带了两个人来看房子,说他卖房,叫我做好准备,我说他卖掉了提前跟我说下,我投资了这么多钱,过了一段时间他跑来要我签一个商铺必须在那天搬走的合同,我没有签,并告诉我他把房子卖了正在办手续,我叫他给我一个新房东的电话或者提前带他来见一下,看可不可以协商一下给我点时间腾货,他就是不愿意。然后今天他带着新房东来,说房子快到期了,要我搬走,我要求看房产证,他只是给了一个简单的合同,并说钱没付清没有房产证,我要求给我一个月的时间都不愿意,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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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首先在合同未到期时房东是没有权力让您搬走,除非房东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您看一下原合同约定,是否有商铺租赁优先权,如果有就提前沟通和新房东续租事宜。 如果没有租赁优先权,那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接触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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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