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本人,非京籍,无购房资格,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配偶,京籍集体户,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父亲…._北京

本人,非京籍,无购房资格,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配偶,京籍集体户,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父亲…._北京

本人,非京籍,无购房资格,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配偶,京籍集体户,29岁,在京缴纳3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本人父亲,非京籍,非京籍,有购房资格,55岁,在京缴纳15年公积金,市管公积金以上人员均无自有住房,均符合首套住房要求现我家庭想在门头沟区购买二手房一套,房屋总价200万,共同购房人为本人配偶和本人父亲,房本划分产权为本人配偶70(140万)、本人父亲30(60万)。现两人均想使用公积金贷款,一、请问两人能否依据各自产权份额进行公积金贷款?二、如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请问能否进行组合贷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d****1 热心网友

    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贷款,夫妻双方一方申请贷款即可,配偶方共同借款人,其余人为共同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房产已分配比例进行提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