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与别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有了纠纷,人家申请了仲裁。现在我老公在国外,半年回不来,仲裁工作人员到我家送文件,让我签字,我不想签,可以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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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送达仲裁文书,当事人不在时,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代收。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员可邀请其邻居或其他证人到场证明并将文书留置送达;还可以在相应报纸上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你不签收仲裁文书,就不能及时了解案情和案件进展,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希望你及时与你老公取得联系,本人不能回国的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参加仲裁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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