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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会征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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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房征收房产税,征收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以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拆迁得来的房,正常缴税,不会加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将来出售时,会因为不是家庭少有住房而要交个人所得税。这个个税目前只在北京执行差额20%,其他城市还是交1%,也可以转嫁到买方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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