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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期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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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期房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种:1、买卖合同只要办了公证就有强制执行力了吗: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忌惮于卖方将来一房二卖或者干脆不愿意过户,所以往往会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签订买卖合同,认为公证过的合同卖方就不能违约了,即使违约买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2、买方与谁签合同最保险: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3、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4、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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