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能否回收

本人在吉林省珲春市的1栋房产,因本人2009年更换了韩国国籍,无法管理该房产,因而去年赠与姨夫名下.(因姨妈那里,说以我的名义不好管理,要求更换产权所有人) 但,现在才知道早从去年开始,家乡那边搞开发,现在房价都涨了好几倍,如果当初知道开发并涨价的话,根本就不会赠与房产的. 当初是在韩国拟定房产赠与委托书后,给中国大使馆公正之后,原件邮寄过去的,现在房产所有人是姨妈的小儿子. 父母本打算明天回家乡定居,但是现在房价太贵,根本买不起. 而我无偿赠予给姨夫的房产,现在价格又不断上涨. 所以,想知道,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回收.(因为我的国籍以改,是否可以回收?) 我想先与姨妈要求,我的父母回国后,无偿居住在这套房中, 如果,房产开发后,分道新房,价格会上涨10多倍(最少了), 我是否可以要求,要房价的50%.(因为赠与的时候是无偿赠予的,现房价一直涨)我是否有权要求50%的房价赔偿呢? 如果与姨妈商量后,不给的话. 是否可以走法律渠道,收回这套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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