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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经济适用房补差价问题

我看了一套房子,是03年左右的拆迁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已经满5年,拿到了房产证。请问一下这样的购买这样的房子跟购买普通的商品房有什么不一样吗?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听说有个什么补差价问题,请了解的人士给一个详细说明,到底什么情况需要补差价,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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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比如说,03年这个房主用10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了10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一套,那么总价格10万元。到今天2010年,已经超过5年,可以交易买卖,还是100平米的房屋,按照今天的价格,可以卖到8000元/平米,那么就是80万元,着80万元扣掉当初10万元的成本,只有70万元,那么这个70万元的一半,就是35万元,是需要上缴给国家的。 就是说,卖房人只得到45万元。 不知道卖房的是不是让楼主把这个35万元补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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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比如说,03年这个房主用10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了10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一套,那么总价格10万元。到今天2010年,已经超过5年,可以交易买卖,还是100平米的房屋,按照今天的价格,可以卖到8000元/平米,那么就是80万元,着80万元扣掉当初10万元的成本,只有70万元,那么这个70万元的一半,就是35万元,是需要上缴给国家的。 就是说,卖房人只得到45万元。 不知道卖房的是不是让楼主把这个35万元补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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