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母亲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现家父病重公证遗嘱将这套房产遗赠给继母,我俩姐妹没有份。

母亲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现家父病重公证遗嘱将这套房产遗赠给继母,我俩姐妹没有份。

1.继母现在带上房产证和父亲的身份证到房产局过户能够办理吗?2.如果等家父过世继母拿死亡证明、遗嘱公证和房产证去过户或直接买卖房子,能依法撤销不合理的遗产处置部分的公证,归还我俩姐妹吗?谢谢各位帮助我们解答问题!!!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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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你继母是可以过户的。你们对母亲的遗产拥有继承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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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 经纪人

    直接过户是不行的,既已说明是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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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亦 经纪人

    你好! 直接过户是不行的,既已说明是遗赠。 如果确是遗赠您继母是完全拥有对这房子的任何权利的。 这些都是合服法律的,若想了解更全面,建议您去律师行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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