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

夫妻两人买使用权房.是使用权房,不是产权房.丈夫是上海户口,所以使用权的房票上只有丈夫一人名字.妻子是外地户口,无法承租使用权房子. 请问, 1. 是否能通过公证的方式,确定如果使用权房屋出售后的财产分割,妻子丈夫各50%? 2. 妻子不是上海户口,是否可以继承该使用权房屋? 3. 是否能通过公证的方式,保证丈夫无法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该使用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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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枭阳 经纪人

使用产权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没有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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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枭阳 经纪人

    使用产权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没有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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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仁 经纪人

    公证是让法律认可二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公证了·男方是没办法擅自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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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公证不是万能的,公证只能证明你们的协议是真实的,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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