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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朋友合买房,以她名义首次购房,我作为共有人申请五成公积金,她申请两成商贷,可否?

我跟女朋友打算买一套房子,我已按揭有一套房产,未还清,有河南省直公积金,女朋友无房产,无公积金,想以最低首付三成买房,限于国家调控政策,只能以女朋友名义买,但考虑到首付款以及以后共同还款,为了明确权利需要把我写入房产共有人,同时也希望能把我的公积金优惠利率利用起来(省公积金对二套房贷款要求首付五成),我考虑如下组合贷款的方法,可行与否请懂行的朋友评判: 以女朋友名义购房,我为共有人,首付三成以后,以我的名义申请五成的公积金贷款,再以女朋友名义申请剩下两成的商业贷款。这样可以使利息支出最小化 如果不可行,还请朋友们帮忙出出主意,如何能最合算、压力最小地把房子买下来。我的情况是贷款期限30年,首付三成10万(想要两成但国家已经不允许了~) 补充:有几点困惑的是:如果把我写入共有人,即使以她名义贷款,还能否贷到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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