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其他 > 深圳土地 > 兄长将自己的自留地(建有房子)借给弟弟使用(居住)已有十多年,这能说明这块土地使用已权赠与弟弟?

兄长将自己的自留地(建有房子)借给弟弟使用(居住)已有十多年,这能说明这块土地使用已权赠与弟弟?

当时只是口头说明借住,等弟弟有能力自己买地时再归还。这十多年间,弟弟又在这块地里建了房子,现在兄长想要回这块地,谁能帮我解答下这块地的使用权的归属人应该是兄长还是弟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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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琳 经纪人

问题比较复杂,使用权的话似乎两个人都不怎么有,那是国家说了算的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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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君 经纪人

    国家的地怎么能说赠与的呢,让弟弟住只是把使用权暂转于弟弟,如果说此地使用权到底归谁,可到相关部门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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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灿泉 经纪人

    使用权的话似乎两个人都不怎么有,那是国家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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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琳 经纪人

    问题比较复杂,使用权的话似乎两个人都不怎么有,那是国家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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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看来你还得去学学法律。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国有土地,二是集体土地。所以你说你哥把这快土地赠与了你一说是不成立的。借给你也只是使用权转让给你。就是个人修房子也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属于各乱修乱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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