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卖房 > 北京业主风险 > 请问我与非业主B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按照现在业主A的要求将房屋钥匙交还的作法有没有错?

请问我与非业主B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我按照现在业主A的要求将房屋钥匙交还的作法有没有错?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5月10日在朝阳区租了一间商品房,租期一年应于2009年5月9日到期,当时我租房时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是A,与我签订租房合同的是业主的公公B,我因一时大意没有索要业主的委托代理书。现在房子即将到期,业主A因要跟她的老公C离婚涉及到房产的分配问题,要求我限期搬离该租赁房。业主A提出:1、换锁并将所有钥匙交还给她2、如果我不通知租房给我的B(她的公公),可以退还我房租押金和尚未到期的房租。她换锁后,我搬出该房,拿到退回的押金和房租,由于担心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隐患,我于4月30日通知了跟我签合同的房东(即她的公公B),得知这处房产是A与C结婚后由他儿子C过户给他儿媳妇A的,那么我将房子钥匙交还给业主的行为是否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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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 经纪人

无效合同,因为按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时,必须业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才有效,如果不是业主本人,必面有书面的业主委托书,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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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顺 经纪人

    无效合同,因为按法律规定,租赁房屋时,必须业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才有效,如果不是业主本人,必面有书面的业主委托书,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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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恒 经纪人

    无效合同。你还是和谁签的合同,把钥匙交给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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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华斌 经纪人

    法律上讲,是A有权处理名下房产,那您把钥匙还给A是没有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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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光宇 经纪人

    你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房子产权证上面写的业主的名字的那个人有权利要求你搬走,并且交换钥匙,到那时要求换锁你可以不答应他,因为是不合理的要求。你将钥匙交还给业主的行为是你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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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春峰 经纪人

    首先在这里说一下,你签的合同,应该算是无效合同!如果业主现在要求你离开,你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不退你房租和押金你也只能找和你签合同的人了!所以如果你觉得不合适的话,你就拿着你的房租和押金走人,不换锁!让业主本人去换吧!不过要业主先退你押金和房租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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