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押金问题

11年3月8号和租房者(下面简称B)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当时缴纳了3个月房租2850元.押金1500元,6月份的时候B离开本市,把房子转给他同事(下面简称C),9月9号C和房东协商不组了.要求退还全额押金和不缴纳9-10月份的房租. 房东说了2种方案:1.9-10月的房租毕竟已经超过上次付的房租,哪怕住一天也算1个月,付了9-10月的房租,提前10天搬走.他再这10天把房子检查了 再出租.不造成他损失的话,就退押金2 . 提前10天搬走.这个9-10月的房子不要付.检查好,不退押金! 合同上面明确写着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活调换使用的.造成房东损失的,由租房者赔偿! 2.再合同期满.双方没有异议房东需将押金返还租房者. ,请问.合同没有写明提前不住,押金是否退还或者退还多少的准确定义.在租房者把房源转租他人后,他是否已经违反合同,应该怎么办? 本人不懂法律,请有关人士,给于解答.谢谢. 万分感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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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长文 经纪人

    如果租客不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已经违约.可以要求租客赔偿损失.标准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 房租的计算是住多久天数交多少房租.搬走时提前1个月通知房东. 押金是租客不欠房租或家具家电没有损坏的情况下,退还全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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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群 经纪人

    可以协商一下,押金可以适当扣一部分,至于房租,如果房子没有损坏,你就可以立马往外出租,没有租出去的时间所产生的房租由商议租客承担,如果租出去了,那么以后的房租可以不用他缴纳了,人是感情的动物,什么都可以谈嘛,没必要那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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