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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先收到30万,待房产证变更后再付剩余的钱,这样会不会存在仅用30万就能把房子买走?

我打算卖房子,80万,我们已经签订协议:在过户时付30万,待房产证变更后再付剩余的50万。 现在我担心的是,会不会买方只付30万,不付剩余的50万就可以买走房子?过户是不是就相当于我只以30万的价格把价值80万的房子给卖掉了呢?因为我觉得过户后,房子所属权就是别人的了,房产证变更只是一个后续问题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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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炳伍 经纪人

    合同完善就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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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建 经纪人

    不会有太大的问题、、现在的交易一般都是这样操作的、、、也可以由第三方监管、、、还有就是在过户后你如果没收到房款、、都可以到房交所申诉的、、、只要对方还没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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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斌 经纪人

    你们签订了协议!有双方的签名!那么就不用担心!签订了协议,假如对面违章了协议,就可以直接起诉他!一般都不会纯在这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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