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

我户口是晋安的,后来拆迁安置在台江区,现在办了房产证,但土地证未办,房产证上是我妈的名字,但她过世了,我爸也过世了,我有一个妹妹,她自愿放弃。那我去办房产继承公证要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去哪办,税费怎么算,谢谢!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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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子罕 经纪人

    首先要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带上你父母的死亡证明,你妹妹也要去做一份弃权公证书,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继承公证的收费:公证处的房产评估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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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兴情 经纪人

    需要的材料很多呢,建议你到台江广达路公证处去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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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辉 经纪人

    带上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还有老太太的户口注销证明。和您妹妹一起,还有您千万别忘了带上自己的大拇指,要用的。祝你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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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伟 经纪人

    派出所、县(区)、市户政管理部门各在7个工作日内审结,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收到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前来办理。省外户口的,经核准后,县、区户政部门开具《户口准迁证》,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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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伟 经纪人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告知书》; 2、初审: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初审意见,需报所领导审批的转所领导审批; 3、区审核:分局户政科民警出具审核意见; 4、区审批:分局户政科科长出具审批意见; 5、市审核:市局户政科民警出具审核意见; 6、市审批:市局户政科科长出具审批意见; 7、办结:由户籍民警办理归档,打印户口页。 申报材料: ①《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书》 ②原《房产证》或《土地证》 ③交款正式发票 ④《居民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 ⑥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⑦《门牌证》 ▲若原《房产证》或《土地证》被收,提供收件单位出具的收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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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瑞 经纪人

    提供:1.继承及弃权公证书,产权证 继承人身份证明 办理应提供:死亡证明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产权人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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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建林 经纪人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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