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租房 > 苏州租房准备 > 租赁合同注明不能转租,但还是转租了。出租人在事实上承认了此次转租行为,但不允许再次转租。请问?

租赁合同注明不能转租,但还是转租了。出租人在事实上承认了此次转租行为,但不允许再次转租。请问?

A与工商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注明A不能私下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但是A还是将房屋转租给了B,B没有与工商局签订新的合同,但是B已经连续向工商局缴纳两年的房租了(个人认为此举已经证明工商局承认了A的转让)。 可是,现在B在已经缴纳了2011年的房租后,不想再继续租用房屋了,想转租给其他人。此时,工商局不允许了。请问,B可以将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吗?工商局的“不允许”是成立的,还是不成立的?(注明,此房屋的所有权是工商局)

全部2个回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