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其他 > 广州法律纠纷 > 离婚协议写着双方名下的房产(产权共同共有)归女方。没办过户,女方卖房他同意去签名,要交赠与税吗?

离婚协议写着双方名下的房产(产权共同共有)归女方。没办过户,女方卖房他同意去签名,要交赠与税吗?

是不是不过户给我,我们俩一起卖出去都要交20%的赠与税? 女方名下还有一套房自住,男方广州没有住房。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dc8a0df97d915ffde67ac8969a216f54/221x293x97x50/100x133.jpg
张仕顺 经纪人

不用交20%的赠与税,双方到现场签名就可以交易过户,但要交1%个税及未够五年还要交5.5%的营业税

全部10个回答

共 10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