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退税问题
我在青岛黄岛区2005年58万(其中贷款23万)买了一套147.6平的商品房,契税1.74万,07年8月办的房产证,2009年11月以65万卖出,现在想在青岛市市北区买一套100平的房子。42万(估计贷款23万).我的户口在市北区。 请问1、我是否可以申报个人所得税退税?? 2、应该到什么地方申报??市北区??黄岛区??还是青岛市 3、能申报多少?? 4、怎么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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