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拆迁补偿的问题

我家的楼房要拆迁,在原址盖高层住宅,有拆迁经验的朋友帮忙回答几个问题: 1、我在2007年8月和现在的开发商的老板签订了一个补偿协议,但是开发商的名称不一样,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是同一个开发商的话,这个协议现在是否过期》? 2、目前城镇楼房拆迁补偿(楼房置换)的比例是多少?我听有人说是1:1.6,但是没有找到相关的文件 3、我这个楼房不属于危旧房改造,开发商是不是必须和所有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能够拆?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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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亮兵 经纪人

1、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只要是这个开发商所签的字,不管他的名称如何变。 2、这方面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量化的标准。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实在是太复杂,没法一竿子撂倒。只是出台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按市场价格进行等价赔偿。也就是说一般要到房地长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价赔偿。呵呵。一般实施起来的话,考虑到各种因素,置换比例在1:1.1到1:1.3之间。 3、应该是和所有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能够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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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亮兵 经纪人

    1、这个协议是有效的,只要是这个开发商所签的字,不管他的名称如何变。 2、这方面国家没有出台具体的量化的标准。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实在是太复杂,没法一竿子撂倒。只是出台了一个原则性的要求:按市场价格进行等价赔偿。也就是说一般要到房地长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价赔偿。呵呵。一般实施起来的话,考虑到各种因素,置换比例在1:1.1到1:1.3之间。 3、应该是和所有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能够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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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红霞 经纪人

    按照您的说法,既然你们还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就算你们搬出去几年了,没有你们的书面认可,开发商也无权拆你们的房,这明显是侵犯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向法院起诉开发商,当然,这是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在你这边,就是说,你要向法院证明,你的房子是这个开发商拆的,而不是其他人。这你可以采取与该开发商谈话时进行录音的办法,设法让他们说出房子是他们在你们还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拆的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不同,民事诉讼法院还是会很快立案受理的,而行政诉讼是民告官,法院会偏袒政府,甚至于立案都不太可能,现实就是这样。不要担心打官司要钱,除了律师的代理费由你支付外,其余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你的描述,胜诉应该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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