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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应注意什么问题

我前段时间准备买被人的房屋,已经付了一万元的定金,对方的房屋是两三年前从别人手里买的,房产证登记的是以前的房主的姓名,土地使用证证是对方(现在和我交易的人),对方和以前的房主买卖当时签订买卖协议。我们现在议定房价为18万,现在付13万,10年付3万,11年付2万,由于我们当地房管所政策问题,房管所暂时不办理房产证及房产证过户手续,土地使用证也一样不办理。我现在也不清楚对方以前房屋在买卖时村在什么问题。请大家帮忙看一下,我和对方在制定买卖协议的时候,应注意那些问题,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提供一份协议模板最好!拜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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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东军 经纪人

    建议不要买这样的房子 扯起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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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顺陶 经纪人

    如果说的做的是委托公证,那么国土证也是原房东的名字的啊, 而且办理国土证是需要新产权证,到房管局二楼把国土函拿到才可以办理的哇, 如果一直未办理国土证也需要新产权才可以办理的哇, 这个房子优点复杂, 希望您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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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诤 经纪人

    查清楚房子的真实情况,找家中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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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雯 经纪人

    按照常理来讲 不可能产权人名字还没有变更就变更了国土证的名字啊 悠着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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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君 经纪人

    注意买卖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还有就是违约处理。交房时间,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都是必须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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