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

我婆婆是济南市天桥区华山镇人,公公是工人,当年在婆婆村里要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居住至今,现在婆婆已故,公公单位一直没有分配住房,退休后把户口迁回了婆婆村里。现在村里正在进行旧村改造,村民第一期安置房可以每人给47个平方的安置房,第二期每人再给25个平方;但是说我公公不能享受安置房,要房的话要按成本价大约3000-4000购买,我们的房屋交回按每平方900元补偿。村里这样做有什么依据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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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只要户口在村里面,就应该享受村民的一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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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 经纪人

    暂时还没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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