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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份额问题,请求帮助

你好,我需要咨询一下:房产证上面是3个的名字(我,我老公,我的公公),房子有贷款(付了6成,贷款4成),我老公是贷款人,我和我公公都没有参加贷款。房子的份额是共同拥有,(即各持有33.33%)我老公说愿意将他的份额33.33%,里面的30%赠送给我,他自己只留0.33%,(只是份额赠送给我,并不是现实中买卖,就是说,房产证上面还是这3个人,就是份额不同了)老公说要和我去公证,公证这30%赠送给我,并且公公还不知情的情况下,请问这份公证是否有效?上海网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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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 经纪人

这个是你们夫妻双方的事情,在不影响第三人情况下,做公证可以的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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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坚 经纪人

    可以的啊,最好是和公公一起去交易中心去做一下份额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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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洪超 经纪人

    这种情况,公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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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 经纪人

    这个是你们夫妻双方的事情,在不影响第三人情况下,做公证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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