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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有法定时间办法吗

我与业主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但因市场价格变化,业主利用房屋管理局关系加急将房产转移到大嫂名下,于7月2日至7月5日三天内办岀过户.领到产权证,,使我付款买房落空,款项无办法取回,只有起诉撒销产权维一途径了,请问;取得合法产权,要经四个阶段:"审查,公告,核准.发证"四个阶段法规有明确规定时间吗?,请有知识能人和法律朋友支持答复,                                                      谢谢了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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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敏 经纪人

    关键看交易中心受理这套房子过户的日期是在你和他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那这个合同属于无效,房东属于诈骗,因为他卖的是不属于他的房子;如果在之后,属于房东违约,按合同赔偿违约金。

  • 了解ta 头像
    李志敏 经纪人

    这几个程序的规定时间都是多少个工作日以内,没有最短时限,只要你有办法,1天内办完都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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