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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将原房产证上名字去掉,能否认定为首套房?

看了媒体关于二套房认定的最新标准(认房不认贷),想就此咨询一下。我和妻子婚前都有住房,房产证上分别是我和父亲、妻子和其父亲。请问,我和妻子能否通过将原房产证上名字去掉的方式,再次购买住房,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该如何办理?另外,对于别墅性质的房子贷款有何要求?非常感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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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小波 经纪人

    可以去名字,走买卖程序最省钱,先约定份额,再过户!别墅贷款流程和住宅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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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烨庭 经纪人

    可以的 别墅首付你按50%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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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玲 经纪人

    没有贷款记录,去掉名字,可算首套房,别墅性质属于非住宅,要首付五成,贷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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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卞运锦 经纪人

    可以 两个名字都要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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