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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的钱,房产证却不是我的名字

我交的定金,房款的90%都是我交的,剩下的我叫孙子交的,主要是给孙子住,但孙子和孙媳把房子写成他们的了,房产证是他们的名字,合同也是。我有我交钱的定金和大款项收据,购房意向书。我要我的房子,开发商没有的同意给改的,开发商有什么过错,要付什么责任,我改怎么办,我孙子有什么过错,要付什么责任,我不想孙子丢了工作,开发商可以告孙子什么吗(合谋欺诈)。我孙子很孝顺的。我是告开发商还只孙子,还是都告,告什么?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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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明洋 经纪人

    这个事吧,最好是和平解决。你和孙子和孙子媳妇一起住吗?你也说他很孝顺,你要是就一个孙子的话以后房子还是要给他,那么那时候还得花继承钱,你现在可以和他们说把你加为房子共有人,主要看他们是不是蓄意的。还有他们是否孝心,感觉以后能不能给你养老。如果答案是的话,就按以上方法做,如果不是,就得将孙子欺诈,至于开发商那里,如果你前期只是拿钱但并没有出现的情况下,开发商是不知情也出了90%的钱就没责任,否则就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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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玲军 经纪人

    你这样风险很大的,即使房产证在你的手上,可在法律上,该房子的真正产权人还是属于卖方。买了房,还是尽快把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才是最可靠的。哪怕你们之间有合同、字据或约定,可就像你说的,要是在这期间,卖方消失了,不见了,找不到了,那时候才叫真正的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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