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1994年7月8曰登记结婚,1999年5月28曰贷款买房,因为贷款是我老公贷款的(我没有公积金)所以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姓名。后来我们在2007年10月8日又以同样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也是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姓名,目前大概还有10万元没有还清。请问这两套房子我有权利吗?这是共同财产吗?我因该要加上我的姓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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