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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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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元涛 经纪人

    6月7日,住建部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其中规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记者8日从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了解到,岛城房屋征收补偿一直按照征收房屋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来确定,对于评估机构也有严格的挑选程序。    评估机构不能政府定   房子面临拆迁,到底该定多少补偿价?对于被征收人来说,“评估价格由谁来定”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根据新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而不是由政府来指定评估机构。“市城乡建设委会定期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岛城已对如何选定房屋征收工作评估机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规更体现土地价值   据介绍,今年3月份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与补偿工作的通知》,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征收房屋周边新建商品房的评估价格来定。“青岛的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其实一直走在前面。”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除了补偿价按照新建商品房价格外,对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公摊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的,在补偿时还会对公摊面积差给予补偿。   “以前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定位于体现房子的价值。”青岛广华置业总经理助理于湫说,而新规无疑把征收房屋的价值更多地用土地价值来体现。   根据住建部新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此外,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新规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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