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租

房产上为他姓名,双方协议离婚中注明房产各一半,协议已做公证。由于只有一套房产,所以只能同住一屋。现在他提出将房产出租,各自分一半租金。请问律师:1、我如不同意,他是否有权出租?2、签订租房合同是否必须要我签名才算有效?3、如何约束其将租金支付?中间有其他注意的问题请补充告知,谢谢了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王业帅 经纪人

    如果你不同意他就没有权利出租,合同必须有您的签名,如果他不担心你不给他租金,那你可以收租金,然后再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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