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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后的屋内用品归属问题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时说明将留下热水器和空调,其余家电家具搬走。产权交接6个月后,原房主将家具搬走,而后要求搬走热水器和空调。还给我父亲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原来是同意给你热水器和空调,但现在我要收回。”3个月后,对方起诉要讨回两样家电。请问,二手房产权过度后,里面的家具家电归属为谁?自从交易过后,家具事宜都由其父亲代理,现在告我的是他儿子,即房主。请问那这封信是父亲写的,还能有利支持我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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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家磊 经纪人

    如果你当时要是直接去写个家具清单的话,可能这个是你的,因为他们签字呢,如果没有写的话,口说无凭的 就不是你的.可以的 因为那个人不是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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