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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更稳妥

我为公公婆婆在农村买了房产一处,因为我和我爱人都是城镇户口,所以房子当时写的我公公名字,我婆婆是共有人。我爱人有兄弟三个,买这个房子的钱和产生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拿的。我们应该这么做,等老人如果百年后,房子才能合理的归我们所有。我们想让老人写个遗赠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我们在异地公证处可以公证吗?遗赠不是有个失效期吗?房子始终不可以过到我们名下,那要是遗赠过期了,我们得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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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古今 经纪人

直接去公证处做个财产公证,证明这套房产是你们出资买的,然后老人离开后产权局归你们所有就好了,没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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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古今 经纪人

    直接去公证处做个财产公证,证明这套房产是你们出资买的,然后老人离开后产权局归你们所有就好了,没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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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凃运喜 经纪人

    需要办个公证的 到交易中心去办理 就稳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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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磊 经纪人

    这个您要老人写份遗嘱并做好公证,不然以后只能自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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