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姥爷的名字,姥爷没了好几十年了,如今姥姥也没了13年,有一子三女,儿子在宅基地又翻盖过,如果没有大家的同意,房产证是否能过户成儿子的名字,现在拆迁,3个女儿有没有继承的权利,能分到多少面积?
采纳答案
此财产应由一子三女共同继承 继承比例各为25%
正常情况下没有遗嘱,另一半也没了,就是子女平分财产,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能分多少面积就看你的宅基地有多大。
农村拆基地,只要是户口没有迁出去的话 ,都是有权利继承的啦!
如果是有证的宅基地的话是可以家族永久性使用的,是可以儿女继承的,女儿一样有继承的权利,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话,一般都是平分,不过一般女儿都嫁出去了,继承是有困难的,儿子继承就顺理成章,最好到当地国土所咨询下,还有,千万不能转为红本商品用地,因为那样的话70年后国家就可以收回了,那样您的子女就享受不到了!
答: 奶奶在世的话就属于奶奶的,不在世的话就看遗嘱
答: 建议带上材料面谈
9小时前
2024-07-01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