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双方均在各自父母的产证上有名字,但婚后没有独立产权,能否购房?贷款算第几套?
我在婚后与父母一起购买售后公房;我妻子在婚后将名字加在其父母的产证上(以购买13产权的名义);但我们结婚时没有购买自己的房产;也就是婚后没有独立的房产,但双方均在各自父母的产证上有名字(都是婚后加上的);在银行也没有贷款记录(因为实际上没买过房);这样的话我们现在以夫妻身份能买房吗?算第几套?贷款的话,银行认定为第几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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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不要去掉名字,现在新规定在以前和父母在一起有房子的,不管有几套,结婚后小夫妻还可以再买套,算首套,和贷款没有关系,可以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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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夫妻目前的状态为2房0贷,所以不能新买房了。 你所说的去名字做首套是可以的,但是你们两个的名字都要去掉,这是要交税的,算作一次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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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属于限购范围,只有一种方法:去除一人名字(买卖产权份额或赠与产权份额)。如果以前没有贷过款,银行可以认定首套。但只能按基准利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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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不可以买房子了。上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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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您和您太太是不可以买房的,因为理论上都属于与父母共同共有,但实际情况是婚后加名字,所以您跟您太太要买房两个人随便一个去一套房的名字,然后购买算二套房。在贷款问题上,如果没有过贷款记录,可以算首套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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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和您太太是不可以买房的,因为理论上都属于与父母共同共有,但实际情况是婚后加名字,所以您跟您太太要买房两个人随便一个去一套房的名字,然后购买算二套房。在贷款问题上,如果没有过贷款记录,可以算首套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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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不可以买房子了。 你们两套房产都是婚后买的,已经属于婚后买了两套了,已经限购了,如果都是婚前财产,可以按首套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