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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房屋遗嘱的同时!在产权上发生了纠纷!该怎么办!

爷爷工作时候分下来的房子!后来姑姑进去居住!而且姑姑还交纳了下产权时候的百分之47的钱!!所以姑姑就有了百分之47的产权!可是房产证和使用权!都是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要立遗嘱!把房子给我!!姑姑在其中起了争执!!请问爷爷有权利把房屋所有权!用遗嘱的方式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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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洁波 经纪人

    你爷爷可以用遗嘱的方式赠与给你,但是如果你姑姑有当年的缴款证明材料,可能法院会支持你姑姑占有47%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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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翔飞 经纪人

    直接过户给你就可以了,如果你姑姑要是有当时付款的证明,那就要看法院怎么样认定了.一般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你姑姑是没有权利违背老人的遗愿的,况且你姑姑已经居住了这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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