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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这个房产官司?

婚前在女方家乡建的房子,建房时女方父母说把订婚的礼金给我建房,由于我当时户口是外地的,无法办理建房手续和房产证,当时只找人用我的名字办了个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子建好后房产证没办。 婚后第三年,我在外地工作,女方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找人办了房产证,当时告诉我办的是我一个人名字,并说她不可能想我的房子。可是我至今没见到房产证,她放在她父母那里了。 现在离婚了,在法庭上她要分房产,她拿出房产证,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是我名字,下面共有人一栏是她名字。没注明共有分额。 庭审中我的律师主张按份共有,因为当时建房时她出资了15000元(我家的订婚礼金)在法院也认可了。后来她又说建房还出了若干建筑材料(没证据因为材料都是我买的,她就出资了我家的订婚礼金) 现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我)主张按份共有,证据不充分,推定该房屋为原、被告的共同财产。 现在我能否将房产证吊销,因为当时是她用我身份证复印件找人办的,办的她是共有人,对我谎称办的是我一个人名字,请问我如何打这个官司,这样的情况房产证可能吊销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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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健 经纪人

    如果要申请撤销房产证,必须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这个举证将更困难,你要举证对方是拿你的身份证,并伪造了共有人的文件才办好的房产证。并且你要举证你的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在相应的时效之内。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可以向房产证发放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当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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