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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向前夫要他们离婚时的财产

妹妹在07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离婚协议中说明家庭存款归女方所有。妹妹当时只拿了银行中的存款。当时,妹妹离婚时,她前夫的住房公积金有三万多,法律上归定,也算存款。但当时无法取出住公积金款,她前夫也没有现金给她,到现在也没拿到那部份钱。现在想要回那部份钱,如果她前夫不给,怎么办?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怎么才能顺利的拿回那部份钱?(她们是在沈阳办理的离婚手续)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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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仲桥 经纪人

    基本上按你的说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是可以取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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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滋园 经纪人

    你好:请问你们双方当时有没有签协议书,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拿着协议书起诉他,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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