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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这幢楼房是我爸妈婚后的共同财产我妈当时没签字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爸跟我叔签了一份契议书,我覃绍群是我爸覃绍兴是我叔内容是这样的:覃绍群自己出钱购买宅基地建楼房,南宁市位于富源新区宏建庄园581号,因兄弟关系经契议同意,覃绍兴出钱建第四层居住,如果覃绍兴和后代,不愿意居住此层楼房,只有覃绍群和后代有权收回此层楼房,如果覃绍兴和后代永远居住此层楼房,覃绍群和后代没有权收回此层楼房,如果覃绍兴和后代不愿意居住,只能按照当时修建此层楼房的价格退回房子给覃绍群和后代,覃绍群和后代只能退回当时修建次层楼房的钱,不准覃绍兴和后代出卖和出租给任何人。注:覃绍群建次层楼房总支出一万玖千元,此契议书以后如果有什么协议不周到的地方,可由覃绍群和覃绍兴协议修改。内容就是这样了,我爷爷代笔我爸和我叔都签了名,我堂姐和姑妈是中间人,她们也签了名。房产证是我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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