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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过户而分手,想听听大家的看法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跟我女朋友处了2年了,今年我家给我买了套房子,还没有过户,我女朋友她家就提出过户时必须写她的名,我女朋友的态度是跟她家保持一致,知道这事后我没跟家里说,我告诉她,这房子是我爸妈买的,所以必须过他们的名下,因为这个我们就分手了,小弟想听听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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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阳 经纪人

只能说你们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沟通上有不当之处,不可能一开始感情都不错,而就因为一个房子过户就分手了,也许你们感情早已开始了破列,这只是个导火所而已,如果感情可能用房子来计算,那这感情不要也罢,当然你更应该听听女方的想法,她加个名字的理由,很多时候是合理的.感情上应该没有谁对的多或者谁错的多吧.兄弟.

全部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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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您好,珍惜应该珍惜的就可以了,爸妈给买的房子,那是老人家的一片真执爱子之心,女朋友因这个跟您闹腾分手,很是怀疑她的人品及对您的感情(又不是您自己独资购买的),所以个人觉得这或许也是件好事,一辈子相处找个知心并相爱的人最为幸福,相信您后面能找到的,无须为分手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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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龙 经纪人

    看你怎么看待,在乎她的话也不必这么斤斤计较。房子说到底以后还不是你们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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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朝阳 经纪人

    只能说你们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沟通上有不当之处,不可能一开始感情都不错,而就因为一个房子过户就分手了,也许你们感情早已开始了破列,这只是个导火所而已,如果感情可能用房子来计算,那这感情不要也罢,当然你更应该听听女方的想法,她加个名字的理由,很多时候是合理的.感情上应该没有谁对的多或者谁错的多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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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长旭 经纪人

    哥们,挺你,是爷们!看这钱的女人不要也罢!这也看出了一个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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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醒醒 经纪人

    你好,按你这样说你爸妈要是不给你买房子,你女朋友就不和你在一起了。想开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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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哲涛 经纪人

    呵呵,这个作为女方是有点不能接受,毕竟要是在你们结婚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你女朋友也就不好说什么了,但是是现在的情况也是说给你们的,你们不上你女朋友的名字,是不是给她一种不安全的感觉心里在里面,换位思考,这种情况你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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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咏 经纪人

    你做的对,我支持你。以前我有过朋友结婚前女方要求婚前写她一个人的名字。这样的女人你要她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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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翔 经纪人

    这个不用太在乎了,如果那么追求物质你也无所谓,毕竟你们是要生活一辈子的,现在就谈资产这些也有点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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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照涛 经纪人

    这个只能说感情也就是这么回事!不要太较真。在爱情和亲情面前,我也会这样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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