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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房屋买卖-2手处理

最近有个动迁房要卖,价位很便宜但让我很担心请各位大侠帮忙下! 此房为动迁房子只有一个动迁票(再过2年后有可能下房产) 原户主将此房卖给了A原户主与妻子与A签订了一个协议并把搬迁票给了A,并做了公正,在公正单子上有原户主夫妻名字并按规定让A找了一个朋友在公证书上承当了类似鉴定人的身份,现在A要把房子卖我了,公证处意思是把鉴定人叫来与A把原户主的协议书转让给我并且A与我再签订一个协议,我在找个鉴定人(大概找我爸)然后在公正书上把原A公证人该成我的公证人。这样公证后房子就算公正成功了? 然后是不是去房产大厅查下房子有没有贷款或抵债什么的?如果什么都没有话是不是就可以交易了?再就是这样的房子该多注意什么?请知情人事帮忙下!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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